鄒幸彤的最早的呼吁
【 在記憶與改寫記憶的抗爭...... #我們未完的故事...... #待續 】
「其實你我那個故事未完 同步在心內嗎」
支聯會被控 #煽動顛覆國家政權,被強制解散,轉眼間已經四年多了。向關心這個案的朋友報告一下:
(1)原定 5 月開審,但第一次被延至 11 月,第二次再被延後至 2026 年 1 月 22 日;
(2)關於申請海外證人作證,因「23 條」而全部人都被法庭拒絕了;
(3)關於申請專家證人作證,也先後被控方提出反對。
平反六四、爭取民主,路還很長。而且,這從來不只是我們三個被告的故事,是萬千香港人和世界各地的友好一起撰寫的歷史——以及未來。所以,我誠邀大家,在即將來到的審訊裏,#一起說出我們的故事。
1. 控方目前說要依賴的「證據」裏,包括了自 1989 年以來支聯會及友好團體出版過的單張、刊物,以及燭光集會的錄影等。
2. 我也攋得去爭辯國安大法究竟能否追溯港英時代的事了,這既然是他們劃下的擂台,那我們正面迎戰就是。他們要說這 30 多年來發生過的事情都是我們的罪證,那這 30 多年來的參與者就都可以是我們的證人。
3. 而且,我必須要承認我的年少無知啊。34 年前,我才得 4 歲呢!哪知道他們拿出來的東西背後有什麼故事?道聽途說的二手資料,可不能作為法庭上的證據。如果沒有大家的幫助,單靠我自己是說不清所有事的。
4. 所以,如果你 #曾是過去 30 多年來點點燭光的其中一人,不管是在台上還是台下,場內還是場外,本地還是海外,我都 誠邀你 在這場審訊中留下你的證詞,訴說你的經歷,和那段經歷的意義。若然你願意出庭作供,我無限感激;即使不能,能留下這些紀錄,也就是留下真正屬於我們自己的敍事。那麼,無論控方用何種刑事語言將我們共同的過去矮化、醜化,我們都不會失去來時路,並可從社群的述說中找到前行的力量。這也是一種 記憶與遺忘......不,是 #記憶與改寫記憶的抗爭 呢。
5. 沒錯,我是在打開口牌,而這在一般的官司中,總被視作是憨居的、不利的。可是,我們必須跳出 #政治檢控 等同一般刑事案件的迷思:一般的「犯罪行為」,總是隱秘的,不見得光的,只有被告才知道全部的真相,而控方的任務就是把隱藏於黑暗中的挖出來。在這種情況下,對被告最「有利」的策略當然是三緘其口。可我們這種政治案件不同,我們被控的「犯罪行為」,本身就是公共的,眾人參與之事,不是被告的私人問題。控方的角色也不是找出真相,而是壓抑真相——把原本就在陽光之下的公共記錄,選擇性地抽取一些,掩埋一些,以構建一個犯罪的論述,然後在法庭這裏留下白紙黑字的、權威的記錄。所以,對我們最「有利」的,不是陪控方玩這個由少數人改寫歷史的遊戲,而是把書寫歷史的權力交還給大家,讓全部的事實都能被看見。在這個案子裏,在六四這件事上,想要隠瞞,想要避重就輕的,是控方而不是我們啊!
6. 如果你也願意一起書寫段故事,請電郵:June4HK@proton.me